魚我所欲也章 孟子 廣東話 朗讀 DSE 十二篇文言文 香港中文教材


魚我所欲也章
1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孟子說:「魚,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這兩者不能同時得到,我就捨棄魚而選擇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大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兩者不能同時得到,我就捨棄生命而選擇大義。

2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生命是我想要的,然而我想要的東西還有比生命更為重要的,所以我不會苟且偷生。死亡是我厭惡的,然而我厭惡的事情還有比死亡更討厭的,所以有的禍害我就不躲避。如果人們喜愛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凡是可求得生存的方法,為甚麼不使用呢?如果人們厭惡的事情沒有比死亡更討厭的,那麼凡是可以躲避禍害的手段,為甚麼不去做呢?憑着這些方法就可以生存,有人卻不使用;憑着這些方法就可以躲避禍患,有人卻不願意這樣做。因此(可以證),
人們所想要的東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人們厭惡的事情有比死亡更討厭的。不僅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這種本性,只不過賢人能夠(保存這種本性)不喪失罷了。

3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一筐飯,一碗湯,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呼喝着給人吃,飢餓的過路行人不會接受;踐踏着給人吃,乞丐也視為不潔(而不願意接受);(但有人)為了優厚的俸祿卻不分辨是否合於禮義就接受了。萬鍾的俸祿對我有甚麼好處呢?為了華美的居室、妻妾的侍奉,為了我認識的貧困者得到我的恩惠並感激我嗎?(對這些不合禮義的東西)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現在卻為了華美的居室而接受了;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現在卻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過去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都不接受,現在卻為了我所認識的貧困者感激我而接受了,這些做法不能停止嗎?這就是說喪失了人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