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學童在疫下也應享有平等的教育權利

學童在疫下也應享有平等的教育權利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欣喜政府宣佈在復活節後學校將會分階段復課,讓學童可以重回正常的學校生活。

我們理解政府要求教職員及學生要每天進行新型冠狀病毒快速抗原測試,有陰性結果才可以回校。期望隨著確診數字回落,可以逐漸減少檢測的次數。但本會未能贊同有關當局阻止未接種新冠疫苗的學生參與非學術活動,如體育、音樂、吹奏樂器等。這些活動對兒童的發展至關重要,亦是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此不應與學業分開。既然學生已經要每天檢測確定有陰性結果才可上課,他們理應與其他學生享有參與一切學校活動的權利。

綜觀國際及本地衛生當局,都一直強調接種新冠疫苗是減輕重症出現和死亡率的有效方法,但他並非預防新型冠狀病毒的唯一手段。世界衛生組織並沒有把接種新冠疫苗作為學生上學及接受教育的前設,相反,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及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作了以下八個重開校門的專家建議:

一. 學校應是最後關閉和最先重新開放的地方

二. 制定適當的檢測策略

三. 確保有效的風險緩解措施

四. 保護兒童的心理和社會福祉

五. 保護最弱勢和邊緣化的兒童

六. 改善學校環境

七. 讓兒童和青少年參與決策

八. 實施旨在讓兒童繼續上學的疫苗接種策略

疫情對兒童的教育造成了災難性的破壞,有關當局必須確保每一位學童能夠重返校園並享有平等的教育權利。本會希望有關當局能夠以一切方法接觸學童和家長解釋接種新冠疫苗的事宜,並了解他們的憂慮。教育是兒童最基本的權利,無論如何不應以此作為接種疫苗的交換條件。分隔學童亦製造了歧視,對兒童的身心造成傷害,漠視了兒童的最佳福祉。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324 9782聯絡黃小姐。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