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鄉卡用簡體字 寫法不同身份證 港人身份內地部門質疑

蘋果日報 2004/07/01 00:00

 


因回鄉卡上名字簡體寫法與香港身份證及回鄉證上名字完全不同,《蘋果》一讀者在內地辦房產證,身份受質疑被拒,返港向中旅社查詢,獲覆可代簽發聲明以證明其身份,每次收費200元;讀者感制度混亂及有「掠水」之嫌。
「如果唔係辦房產證都唔知,原來回鄉卡上面幫我改咗名;返到嚟搵佢哋幫手,竟然重話要收我錢!」馮太向記者申訴,她早前持新申領回鄉卡返內地為物業辦房產證被拒時,才發現其回鄉卡上的名字,與身份證及回鄉證上的不盡相同。
名字為「詠琴」的馮太,身份證及回鄉證一直沿用「詠」字,個多月前她往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換領回鄉卡,回鄉卡上的「詠」字則被寫成「咏」字;她領取時未有為意。「詠」變「咏」身份被質疑
馮太憶述,換領回鄉卡後不久,她與丈夫往內地為其物業辦理房產證;辦理期間,有關部門卻拒絕簽發,職員解釋乃因其身份證跟回鄉卡上的名字有出入;馮太這才驚覺其「詠」被更改成「咏」。
疑惑的她返港後即往中旅社查問,對方覆稱:「係呀,呢個係簡體字嘛!我哋大陸係用呢個寫法!」馮太問職員該如何處理時,對方表示可代她簽發證明書,以向辦理房產證的相關部門證明其身份,惟每次簽發證明書,收取200元手續費。
「我覺得呢個制度有問題,既然要統一嘅話,點解唔將全部轉晒做簡體?以前回鄉證都係同一部門發出,點解當時又可以用「詠」字呢?真係好混亂!而且,既然明知內地寫法唔同,咁就應該免費幫我哋出聲明,否則,真係有「掠水」之嫌!」

統一使用規範簡體字
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回應本報查詢稱,<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卡”)及其前身的<港澳同胞回鄉證>,均由公安部授權廣東省公安廳審核簽發。據了解,由於香港使用的是繁體字和部份異體字或自造字,內地各口岸邊檢部門統一使用的是規範的簡體字,故馮太回鄉卡的用字標準也採用簡體字。
中旅社稱,如申請人姓名中含有異體字或自造字等情況,發證機關會統一採用規範的相對應的簡體字簽發,馮太回鄉卡姓名中的「詠」變成「咏」字則屬此情況;而由於以往回鄉證上的姓名乃「手寫」,故寫上「詠」字;但轉用回鄉卡後則「電腦化過關」,則由電腦的統一字庫發出。
中旅社續稱,該社可為客人提供其姓名的相關證明,一般費用為200元;但只要對方能提出足夠證明文件,便可按個別情況豁免收費。(○六二八○一三)收費「唔係好合理」
立法會議員鄭家富直指有關收費「唔係好合理」。他表示,既然內地對回鄉卡上字體寫法不同,已有一套共通解釋,且錯誤亦非出自市民身上,故費用不應由卡主負責;故感有關制度「好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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