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科要求學生識簡體字 教育局:一直建議「先繁後簡」

中文科要求學生識簡體字 教育局:一直建議「先繁後簡」


立場新聞 2016/02/05 11:50


教育局發表《更新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諮詢文件,提出要學生學習簡體字,以加強與內地、海外各地的溝通。教育局副秘書長陳嘉琪表示,提出學習簡體字是回應社會需要,目前亦不是硬性規定。他又指,有關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已沿用十多年,需要與時並進。
教育局則在回覆查詢時表示,當局自2002年起已在相關課程指引提出「學生應掌握認讀簡化字的能力」,「認讀簡化字」並非今次的諮詢項目,而教育局一直建議學校採用「先繁後簡」的策略,小學階段須先掌握繁體字,升上高中後,按學習需要和情況酌量認讀簡化字。
發言人又指,若能夠具備認讀簡化字的能力,可以拓寬閱讀面,有助增進知識,更方便與不同地方交流溝通,除內地外,新加坡及其他華人社會亦常見簡化字的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