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二酚列危險藥物 特區政府今刊憲

保安局昨日表示,政府將於今日在憲報刊登《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及《化學品管制條例修訂令》。有關修訂將於10月26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除就大麻二酚(簡稱CBD)的管制外,兩項修訂令預計於12月16日生效,而就CBD的管制則於明年2月1日生效。

將安排棄置箱收集

因應公眾建議,政府將安排棄置箱,以供在指定限期內自願棄置CBD產品。由下周四(27日)至明年1月30日期間,棄置箱將放置於10個位於全港不同地區的政府處所,包括中區海港政府大樓、金鐘道政府合署等,以方便棄置CBD產品。保安局發言人表示,業界及公眾應盡早安排棄置管有的CBD產品,以免於明年2月1日規管CBD的法例生效後,違反有關法例。

保安局表示,一直保持警覺,密切留意香港境內外的毒品趨勢,並採取及時行動,以立法管制新興毒品。作為一項常規工作,政府不時更新受香港法例管制的危險藥物及化學品列表,以防止它們對公共衞生和安全構成威脅。發言人表示,有關修訂旨在防止販運和濫用這些危險藥物及物質,這有助鞏固香港抗毒的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