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的愛盡見於咬甩的手(下)─ 香港浸會大學校牧葉敬德「榮」休前最後一票

公元三十三年,祭司長該亞法等人扭送加利利人耶穌至猶太巡撫衙門,狀告其「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時任猶太巡撫本丟.彼拉多「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但礙於群情洶湧,遂移交耶穌至「加利利分封的王」希律處,聽候希律發落。《路加福音》續記載,「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他,給他穿上華麗衣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裏去」。

彼拉多復「傳齊了祭司長和官府並百姓」,宣言曰:「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甚麼罪來;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來。可見他沒有做甚麼該死的事。故此,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眾人起鬨,彼拉多重申:「我並沒有查出他甚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惟眾人乞靈民粹,「極力的喊着說:『把他釘十字架!』」眾怒難犯,《馬太福音》描述彼拉多「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眾人既回答「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耶穌死罪始定案,先行鞭刑,再「交給人釘十字架」。

時至二〇一八年,主審香港浸會大學「佔領語文中心」案之五人學生紀律專案組主席葉敬德牧師所受「群眾壓力」,僅止於「珍惜群組」十數名僱員一月廿六日到校喧嘩;敬德亦退休在即,未見乃主交付其身家性命、金帛子女到付撒但手中。毫無苦衷嘅葉敬德卻伙同組內計算機科學系主任副教授張╳威、化學系教授李╳明,懶得達成一致裁決,數夠三票就力壓其餘兩名學生代表,咬定劉子頎、陳樂行等「妄顧多番請求促其離開該中心,與其他學生於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七日逗留語文中心約八小時,內含四小時非辦公時間( had stayed at the Language Centre with other students for about 8 hours (including 4 hours outside of office hours) on 17th January 2018 despite repeated requests to leave the Centre )」、追認鄧裕南此前越權頒布之八日即時停學令,並判處子頎再停學一整個學期、四人服務社羣( community service )十五至四十小時,及撰寫道歉信( apology letter )。

然而語文中心職員當日不但未曾要求學生離開,港語學臉書專頁上之直播影片更錄得主任李贏西出言批准道:「俾你入嚟已經真係好、好難得」。惟敬德主持之聆訊採用之四段剪輯,均悉數刪去贏西上述言論,以免案情不攻自破。難怪判詞要煞有介事「強力勸喻你移除上載至港語學及其他社交媒體及網站之影片( You are strongly advised to remove those video clips that were uploaded to 港語學 @hongkonglangstudies and other social media and website )」,輔以學生事務處代表口頭恐嚇,私隱被鏡頭侵犯者可告上法庭。

二月十五至三月十六日期間多次訊問各位同學,敬德、╳威、╳明把持之專案組從未提及個別證人供稱(或「控方」捏造)之「多番請求」,遑論問及所謂「多番請求」是否存在、曾否被拒;反而諱莫如深,以防「被告」辯誣。要而言之,葉張李集團承辦之袋鼠法庭,有賴三項「定罪元素」完成政治任務,一曰證據之湮滅,二曰答辯權之剝奪,三曰票數優勢。摩西誡以色列人「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傑出華人葉敬德,自然不在此限;至於葉敬德牧師奉為圭臬嗰本「聖經」,到底係耶和華啲言語,抑或來俊臣部《羅織經》?又係天知佢知。

判決書附帶一段警告:「請注意,只要你仍為浸大全日制學生,有司將保存此案卷宗。畢業前再如此犯禁,加諸汝身之處罰將嚴厲得多,足以令你停學或即時退學( Please note that the record of this disciplinary case will be kept in the relevant offices involved as long as you remain as a full-time student at HKBU. Should you commit another offense of a similar nature before your graduation, a much heavier penalty will definitely be imposed on you, which may result in your suspension or immediate dismissal)。」大有《啟示錄》風味──敬德豈不知自己同大康、裕南、╳威、╳明,也必「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有另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

資助浸大校牧「行可憎與虛謊之事」啲「善長仁翁」,亦宜自謀──「白色的大寶座」在上,你願意與葉敬德同罪嗎?受過洗,唔等於領咗免死金牌,但丁老先生就見過方濟會一位修士 Guido da Montefeltro ,生前誤信教皇掌握天國鑰匙,獻毒計助博義八世( Boniface VIII )誘殺科隆那( Colonna )一族,死時被黑天使( neri cherubini )從聖方濟各手上搶走,帶到地獄第八層第八溝受罰。

耶穌有云:「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恐怕他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豬咬咗劉子頎,狗咬咗陳樂行,又咬到廖偉濂要「向党、国家、人民和语文中心投降」;窮寡婦何必虛擲嗰「兩個小錢」,一個餵豬一個餵狗呢?又曰:「若撒但趕逐撒旦,就是自相紛爭,他的國怎能站得住呢?」所以浸大校牧處「日用的飲食」,毋須基督徒憂慮,顧明鈞博士、錢大康校長自會「賜給他們」;左手施捨右手嘅、右手施捨左手嘅,「阿爺」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