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浸會大學臨時行政委員會喺三月尾網上嘅卸任感言,俾匿名人士向校方投訴,指控臨行委之感言涉及仇恨言論。校方隨即於四月十七日約見臨行委,未有審訊情況下直接宣告罰則,並向臨行委成員發出譴責信。
譴責信指臨行委成員違反了校內操守指引第四條:「學生應尊重有關文明禮貌的基本觀念以及確保他們的行為不會對任何個人或團體造成損害」,繼而指控文章包含仇恨言論,部份對過去事件的描述,出現誇大、缺乏事實根據及偏頗的情況,並不符合社會的規範和價值觀,有可能引致他人作出不合適的行為。
而罰則包括:
1) 遞交一篇反思文章,須真誠及深切反省過錯。
2) 禁止臨行委成員參與一切學生組織事務至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為期十六個月。
3) 完成國安法測驗之要求。
其中一名成員吳泳霖喺社交網站貼出臨行委聲明,指五位成員於任內恪盡職守,力盡本分,但「大學校方選擇了以『莫須有』的罪名打壓學生會,令本應孕育下一代公民的學生會亦難逃政治審查的蹂躪,無疑是對學生自治以至院校自主劃下一記無法修復的裂痕」佢呼籲校方切勿為虎作倀,以學生利益為依歸,堅守先哲之師範,不負教育工作者之尊嚴。
2018年,浸大學生到語文中心抗議普通話考試不公,當時學生亦被處分須撰寫悔過書。其中一名受罰學生廖偉濂貼出以簡體字撰寫悔過書,題為《向黨、國家、人民和語文中心投降--我的一封悔過書》,令浸大校方要求學生寫悔過書嘅做法成為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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