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彥宣布通過國歌法 最高監禁三年

今日朝早,立法會繼續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民主派獲准提出嘅21項修正案全部被否決,大會中午前開始三讀辯論。直至下午四點五十八分,梁君彥宣布通過國歌法。

喺審議期間,人民力量嘅陳志全同議會陣線嘅朱凱迪喺立法會上揼異味液體同污穢物。代主席李慧琼驅逐佢哋同暫停會議。之後,秘書處報警,消防員同警察到場調查。對於佢哋嘅行為,建制派形容佢哋喺阻礙議員履行《基本法》憲制責任,剝奪議員發言權利,漠視工作人員同議員嘅健康,屬於嚴重行為。直到五點左右,梁君彥就宣布國歌法通過。

國歌法罰則含糊,加上要求香港人「唱準」國歌。但大多數香港人嘅母語喺廣東話,普通話嘅發音未必準確。所以有好多市民就擔心自己唔知唔覺觸犯條例。而違例者最高刑法喺監禁三年。

 

想知道更多有關港語學嘅資訊?請立即訂閱港語學telegram channel同Instagram,跟貼廣東話最新消息!

Telegram:https://t.me/gongjyuhok

Instagram:https://instagram.com/gongjyuh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