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始安排廣東話字幕 曾漠視被告聽障需要惹爭議

市民早前喺銅鑼灣時代廣場發起「和你Lunch」,其間有「正義姐」之稱嘅教師藍雪寶同埋佢嘅同伴帶國旗踩場抗議,同示威者爭執繼而被「私了」。現場有一個男仔涉於現場多次用手機毆打藍嘅頭部,另一名女商人就涉推撞在場人士,又用國旗施襲;兩人分別被控傷人同埋打鬥罪昨受審。男被告係聽障人士,庭上聽取證供有困難;法庭知情後表明會調配人手同埋器材,透過即時字幕顯示聆訊嘅內容,但安排需時。案件將會押後到下年3月11日續審。

 

男被告蔡俊軒(23歲)昨答辯嗰陣,傳譯員企喺枱前宣讀控罪,同蔡相隔一段距離。蔡首先係點頭,之後喺傳譯員提示下,用唔太準確嘅發音答「唔認罪」。然後,辯方表明蔡係聽障人士,傳譯員聽到後就再行近蔡,用較大聲嘅聲線,以確認佢可以聽到,並再次宣讀控罪;蔡續表示唔認罪。審訊以英語進行,蔡戴助聽器,由傳譯員將聆訊內容繙譯成廣東話。操普通話嘅女被告宋晞綸(45歲)就由另一個傳譯員將聆訊內容翻譯成普通話。休庭期間,蔡獲法庭安排測試耳機,佢表示聽到傳譯員講嘢,但聲線有啲「虛」。

 

裁判官張志偉再開庭後表示已經了解情況,並表明會安排職員將聆訊內容用廣東話輸入,再即時顯示喺屏幕上俾蔡閱讀,但安排需時。辯方一度提出由事務律師坐喺蔡身旁打字顯示聆訊內容,惟張官明言唔可以依賴事務律師輔助。

 

曾有失聰者完全聽唔明聆訊內容

 

張官指曾經有其他案件嘅被告獲安排傳譯員喺佢身邊覆述聆訊內容,但喺聆訊結束後表示唔明白庭上嘅所有內容,事後就有人提出意見,所以傳譯員先提議安排即時文字傳譯。早前有個20歲聽障男仔被控襲警,受審嗰陣誤將「冇」聽成「有」,搞到答錯問題;惟該案主審裁判官鄭紀航唔接納辯方解釋,裁定男生罪成。控方開案就話,蔡同其他反政府人士今年2月21日下奏喺時代廣場參與未經批准集會。女被告同事主藍雪寶等親政府人士其後帶同揚聲器同多支中國國旗到場。女被告不停將國旗指向反政府人士,有同佢地爭執,又同其他人邊揮國旗邊跳舞;藍就用拍攝現場情況。

 

其間女被告突然推撞現場一個男仔,再用手上嘅國旗襲擊人地,之後又同另一個黑衣女子爭執,雙方隨即打鬥。其間蔡走進人群,搶走藍手中電話,藍則拉着蔡嘅背囊,阻止佢走,同一時間蔡多次用手機打藍嘅頭部。

 

港語學發言人李志宏表示,法庭漠視失聰者喺庭上嘅需要,更甚至令到佢地接收到錯誤嘅訊息,係會直接影響到法庭嘅判決,同埋被告嘅命運。因此,法庭應該要有更完善嘅設備同規例去照顧殘障人士,佢地有權利用語言捍自己嘅利益,以達到公平嘅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