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錢大康擅加自己人工百多萬? 實為當初未返工冇出糧差額

浸大學生發起的facebook專頁「浸大山神」翻查該校財務報告,質疑校長錢大康由2015/16年度年薪最多600萬元,於2016/17年度大幅加薪百多萬元至最多735萬元。《蘋果》翻查資料,錢大康在2015年9月上任,在該財政年度僅支薪10個月,按此推算月薪約60萬元;他於2016/17年度支薪12個月,推算月薪約61.3萬元,按年加幅實為2.1%,亦即兩個年度之間約135萬元的薪俸差距,主要源於錢大康未到任時的兩個月月薪。

「浸大山神」發帖質疑錢大康在任兩年間大幅加薪,明顯較前校長陳新滋高。根據浸大的財務報告,薪俸包括基本薪金、個人所得稅、房屋、旅費、教育及現金津貼;報告顯示,前校長陳新滋在2014/15年度年薪最多為520萬元,陳該年度全年在任。

浸大財政年度為每年7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錢大康在2015年9月1日正式接任浸大校長,至2016年6月30日一共支薪10個月,總薪俸為最多600萬元,按此推算月薪約60萬元,比陳新滋多約15%。2016/17年度錢大康全年在任,即支薪12個月,報告顯示他的總年薪為不多於735萬元,推算月薪約61.3萬元。

錢大康現時薪俸包括廣播道9號校長宿舍「紹邦樓」的差餉租值;翻查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該址在2015/16、2016/17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各約140萬元。

《蘋果》向浸大校方查詢,浸大發言人表示,大學校董會釐定校長薪津時會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工作表現、大學財政狀況和市場環境等;錢大康於2015-16年財政年度只有10個月受僱於浸大,所以整體薪津與2016-17年度不同。發言人指基於私隱,大學不會透露個別教職員的薪津。

記者 周婷